【東京訊】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入管廳)9月29日公布《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修正後「撤銷永住資格」相關規定的執行草案,明訂若外國人故意不繳納稅金或社會保險費,將可能失去永住資格。新規定預定自2027年4月正式施行。
根據現行制度,永住許可通常授予資格為在日居留超過10年、守法並持續納稅的外國人。截至去年底,已有約91.8萬人取得永住資格。由於永住資格不需更新,部分人在取得資格後出現不再繳稅的情況,引發關注與討論。
入管廳指出,判斷「故意不繳」需同時符合兩大要件:其一是在沒有疾病、災害、失業等不可抗力下仍拒絕繳納,其二是明知有繳納義務卻拒繳;若因通知未送達而不知情者,則不屬於撤銷對象。
不過即便符合上述條件,也並非立即剝奪資格,而是針對「多次、金額龐大、明顯無繳納意願」等惡質性的案例才適用。若在調查過程中補繳,或經認定並非惡意,將改為需定期更新的「定住者」等在留資格,而非直接剝奪在日資格或強制離境。對於因重病治療等需人道考量的個案,亦將可能透過資格變更方式彈性處理。
由於修法未設置過渡條款,法案施行前的欠繳紀錄亦可能成為取消依據,但若在施行前繳清,則不會被認定為惡質案件。入管廳表示將彙整各界意見,預計於2026年夏季提出具體參考指引,秋季定案。修法後除了逃漏稅,未更新在留卡、或因竊盜、傷害等罪行被判刑者,也可能納入取消永住權的範圍。
此一政策草案公布後,也在社會上引發不少討論與疑慮。許多網友認為,既然外國人已獲永住權,就應比日本國民更嚴格遵守義務,「沒繳稅就已經是惡質,不能再找藉口」,並批評現行制度過於寬鬆、漏洞百出。也有人質疑政府行動過慢,應該在審查階段就徹底把關,避免事後出現「不知道」就能推脫的情況,並指出駕照取得同樣面臨類似狀況。另有網友指出,日本人若欠稅將被追繳到房產、土地甚至生活資產被查封,「日本人都要面臨如此嚴苛的處置,怎麼可能讓外國人只因『有繳納意願』就獲得寬容?」
綜合來看,日本入管廳此次提出的「撤銷永住資格」的草案,雖然仍需進一步細化,但已反映政府希望藉由制度約束,確保外國永住者須承擔的社會義務。然而,網路上大量的輿論聲音也顯示,日本社會期待政府有更嚴格、更即時的措施。
2025.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