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省宣布在2020年特別會議上,將提出強制土地登記義務化,其中民法和房地產登記法也被列為修訂法案。
去年8月8日內閣會議後,法務省表示「所有者不明的土地阻礙了土地使用,是政府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再加上目前尋找業主的費用和經濟損失為大,並造成公共工程項目的延遲。造成這些原因是許多土地所有者去世後,其繼承人放棄所造成,或是繼承人沒有正式去登記等原因。為了使權利關係更容易從外部理解,法務省將考慮強制要求繼承登記。如果沒有註冊,也将被罰款等。
目前繼承註冊並無強制規定、要不要註冊全由繼承人判斷。如果死亡名義的土地長年被放置,無法確認法定繼承人。即便有人想購買或租用土地,也無法進行交易。而有關繼承人決定通過討論劃分遺產的期限,規定為如果在死者去世後沒有經過討論或向家庭法院進行調解,則該權利將根據法律自動確定,有三年,五年和十年的多個計劃。
但在考慮允許地所有權放棄土地製度的部分, 例如,在遠方父母的土地繼承,很難照顧想放棄的情況是不被允許放棄。現在將討論允許放棄的條件以及將充當第三方和地方政府的機構使用。
另外沒有繼承人的土地使用則是如果死者有多個土地,債權人和其他人將能夠為每塊土地指定一個繼承財產管理人。在調查是否有繼承人之後,財產管理人將其出售並將其用於償還債務人。繼承調查期間從目前的10個月縮短到最短的3個月到5個月,以減少成本負擔。目前調查土地所耗時且昂貴、所以鼓勵地方政府和企業儘快出售。
法務省採取這項新措施主要目的是在於防止新的不明土地產生、但目前尚不清楚是不是可以根本解決問題。2019.2.9
(広告)
(広告募集中 TEL:03-5917-0045 FAX:03-5917-0047 info@taiwannews.jp 担当: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