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僑胞登記行使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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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定於109年1月11日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已於108年9月12日發布「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公告」。

海外僑胞如果要返國投票,依規定應自即日起到108年12月2日止將相關書件寄達或送達最後遷出國外時的原戶籍地戶政單位申請登記返國投票。相關書件,請到中選會網站(https://www.cec.gov.tw)「首頁/第15任總統副總統、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專區/僑胞返國行使選舉權」查詢及下載。

另外,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有選舉權人必須在108年7月11日(包括當日)前在國內設有戶籍。因此,有意返國參加選舉的海外僑胞,目前暫請不要異動戶籍(中選會也已函知各地戶政事務所,在國民前往申辦異動戶籍時提醒申辦人相關事宜),只要在12月2日前將相關書件寄(送)達原戶籍地戶政單位辦理投票登記,就可以確保您的參政權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