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綜合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宣布推出刺激消費的「振興三倍券」,規劃七月十五日實施,每人支付1000元兌換3000元的振興券,非實體方面則擬讓民眾使用信用卡、電子支付等方式直接領取2000元現金回饋,並預計使用到十二月底。
蘇貞昌今天上午主持「振興券方案記者會」,宣布振興券的正式名稱為「振興三倍券」,自七月一日起民眾可預購紙本券或綁定數位券消費方式,對象為2300萬國民、15萬名有居留權的外籍、陸籍配偶及駐外人員等,且不限年齡,只要在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都可領取,但不包含外籍移工。
行政院為方便民眾使用,提供紙本實體券與非實體券兩種方式。實體券可到郵局兌換,以新台幣1000元兌換3000元的振興券,也可比照口罩實名制2.0方式,在網路預購後到四大超商領取;非實體券則是消費滿3000元後,回饋2000元或電子支付點數,退到信用卡或帳戶中。
數位三倍券分成三部分,信用卡、電子票證(一卡通、悠遊卡)與電子支付(行動支付),七月一日起綁定後,七月十五日開始累積消費,滿3000元可獲得2000元回饋。信用卡將隔月帳單直接扣2000元、電子票證到超商靠卡回存2000元、行動支付則是直接轉入APP帳戶2000元。
另外為了照顧弱勢,蘇貞昌表示,對於120萬名中低收入戶,政府直接匯1000元到每人戶頭裡,並註明「換三倍券」。
蘇貞昌也說,店家收到三倍券後一週就可到銀行兌現,換到明年三月,或是可再使用,用於買料進貨。不過他強調「三倍券」的原則是「好用」,吃喝玩樂都可以,包括實體店面、護髮、美甲、餐廳、百貨公司、市場、夜市、旅遊住宿,但使用上仍有限制,如電商網購、繳稅、罰單、規費、菸品、保單、股票、國民年金、卡費、禮券、儲值等都排除。
會排除電商的原因是因疫情影響,實體店家受到的衝擊最大,多數店商是獲益的,不過若是線上賣演唱會或展演的電商還是可以使用。
有外界質疑為何不直接發放2000元現金,蘇貞昌表示,「如果發2000元,就不是3000元」,三倍券有助於刺激消費、誘引消費的功能,直接發現金有可能會被放入口袋,忘記消費,過去的消費券就曾有這種現象,所以並沒有很大的效益,因此這次就不再重蹈覆轍。
此外,由於這次的三倍券分為實體券和數位券,印制費大概只會有上次消費券的一半,不過仍須看民眾的選擇狀況,並未預估實體券的印製發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