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綜合報導】立法委員林俊憲在國會質詢時提出,長期以來,華僑的定義都是非常模糊且充滿爭議,根據僑委會的統計,海外的台僑共有205萬人,但「海外華人」高達4900萬,究竟誰才是我們的僑民?誰才是僑委會的服務對象?
林俊憲指出,根據華僑身分證明條例,能夠成為我們的僑民主要有兩種方式,第一就是現有或曾有我國國籍,這理所當然,第二種則是出具「華裔身分證明書」。什麼是華裔身分證明書?根據條例施行細則,就是「記載國籍或種族為中國人」的外國文件。
林俊憲提到,政府施政以種族為依據,根本沒有一套標準,也不符時代的價值。如果是混血兒又該如何認定?其實歸根究底,這根本是冷戰時代為了跟中國「搶人」所衍生的產物,把標準放得無限寬,70億人都可以是我們的僑民。
林俊憲說,願意與台灣交流的海外人士,我們當然可以做朋友,但是否一定要用華僑這種「類國民」的形式來給予特殊地位?雖然僑委會表示條例正在研擬修正,將把「中國人」改為「華人」,但這並沒有解決核心問題:僑民是誰?我認為僑委會應該審慎思考其定位,205萬的海外台灣人才是我們真正該服務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