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地方法院判「禁止同婚」違憲 料將影響相關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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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同性婚姻運動出現重大發展(截自Flicker)

【東京/綜合報導】日本北海道札幌地方法院在3月17號,針對三對同性情侶控告政府禁止同性結婚一案,在駁回原告方賠償請求的同時,對政府方「婚姻限於異性」的主張,指出其違反憲法第14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原告方主張獲得重大進展。目前除了札幌,在東京地院、名古屋地院、大阪地院以及福岡地院,尚有28人正在進行相關訴訟,預料本案判決將影響其他訴訟結果。

    本案原告分別為2對男性伴侶以及1對女性伴侶,在2019年2月向地方自治體提出婚姻申請,遭到對方拒絕受理後,以受到精神上的痛苦為理由,向札幌地方法院提出訴訟,除了要求法院針對拒絕受理同性婚姻是否違憲外,連帶對日本政府提出100萬日元的賠償。同性婚姻訴訟在全日本獲得響應,日本各地地方法院目前共有28人提出相關訴訟。

    原告方主張「婚姻是基於雙方同意之下成立」,「現行婚姻相關條文並未禁止同性婚姻」。然而在現行制度下,同性伴侶提出的結婚申請並不被地方自治體受理,侵害了原告的婚姻自由。再者,由於婚姻申請被拒絕受理,導致之後同性伴侶在稅制及後續可能承擔的相關利益受損風險,原告主張違法了日本憲法第14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日本政府方則以憲法第24條有關婚姻相關的條文,所使用的文字為「兩性」以及「夫婦」,認為憲法「並未想定同性婚姻的存在」。政府方主張在現行的婚姻制度下,「所謂『婚姻』為男女之間的結合,養育子女並共同生活」,關於這點已經透過制定完善法律制度進行保障,並無任何遺漏的地方。

    札幌地方法院在17號早上宣布判決結果,駁回了原告方的賠償請求外,認可了原告方違憲的主張。日本媒體紛紛以快訊報導此一重大判決,專家指出該結果將影響其他仍在訴訟的相關案例,可能對日本同性婚姻的議題促成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