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奧運延期 日擬明年開放觀光客入境

【東京/綜合報導】為了配合延後至2021年的東京奧運和帕運,日本政府最近開始討論「有條件」開放外國觀光客入境,最快將於明年春天起實施,至於開放的國家或地區,和後續的活動範圍等,都會是討論的重點之一。

 日本目前針對159個國家或地區的人士實施入境管制,除了部分商務客解禁和日本本國人以外,目前都是無法入境日本,但為了延期的東京奧運,日本媒體報導指出,日本政府討論打算於明年開放外國人入境。

 報導中提到,針對開放的外國觀光客入境,必須在各自國家申請日本簽證時,同時下載指定的健康管理app,也要求觀光客在搭機前,必須取得PCR篩檢陰性證明。另外為了應對入境被感染,也要自行投保民間醫療保險。

 日本政府也打算讓觀光客入境日本後,不用隔離十四天,取而代之的是透過健康管理app,每天回報自己的健康狀況等,而日本政府也打算設置專門對應外國人的諮詢中心,避免讓各地的醫療單位負擔過大。

 報導指出,目前日本政府會持續關注國內和各國疫情狀況,預計在明年一月彙整出因應方案,最快會在四月起開始測試重新開放外國觀光客入境,這項新措施可能在東京奧運結束後,持續實施下去,以解決目前觀光客不足的需求。但對於實施免簽的國家,要如何讓觀光客下載app,以及入境後的活動範圍都還有待討論。

世華日本關西分會熱心捐贈 助NPO組織疫情中送暖

【大阪/綜合報導】因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對許多社福團體、機構也帶來嚴重的衝擊,位在大阪市西成區的NPO法人釜ケ崎支援機構也是受到影響的其中之一,為此世華日本關西分會特別捐贈愛心便當給該機構,希望能讓需要受到幫助的人,也能在疫情中獲得溫暖。

 新冠病毒席捲全日本,嚴重衝擊日本的經濟,連帶著影響到日本的社福機構,不僅志工減少,活動被限制,獲得的善款也有所減少。位在大阪市西成區的NPO法人釜ケ崎支援機構,平時除了提供住宿、餐點以外也協助工作媒合讓沒有固定居住地的市民能獲得一些實質上的幫助,即便在疫情中,該機構還是盡力協助無家可歸的市民們。

世華日本關西分會提供豐富的便當

 世華日本關西分會洪會長麗華向來對社會公益熱血奉獻,這次直接聯繫機構表達協助意願。洪會長麗華因故返台無法親臨活動現場,此次世華日本關西分會敬邀台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僑務秘書楊慧萍,並由世華日本關西分會秘書長鄭雅馨、副會長劉雯玲、監事長江東優、財務長葵秀子、理事真鍋慶子等人代表致贈愛心便當給該機構,希望透過世華日本關西分會成員愛心善舉讓社會多一分溫暖。因為配合機構防疫要求無法一一發放便當,但是關懷之意彼此都能感受。

世華日本關西分會表示,我們秉持世華總會宗旨團結各位力量、關照社會需要協助的角落,集結姐妹們的愛心發揮最大效益,也讓大家看見世華人充滿愛心的一面,也讓無家可歸的民眾也能在嚴峻的疫情中,獲得滿滿的溫暖。

株式會社名義的締約相關問題(1)

<以a株式會社代表取締役b花2000萬日幣請c(個人)蓋房之相關締約問題為例>

1 法人問題的兩面性(對外的效力問題,對內的責任問題)
 株式會社為法人的一種(会社法3条:「会社は,法人とする。」)。
 法人相關的問題,需適當的區別「內部問題」與「外部問題」。這兩種問題的分析方式,以及發生危機時的處理方式皆不同。
 外部問題是指,該契約是否由具有代表權、代理權的人所簽署。簽署人的代表權、代理權有無受法令或該法人的內部規則之限。如代表權、代理權上有問題的話,該契約的瑕疵問題可否治癒等等。這些外部問題,通常只與契約的效力有關,因此通常被認知為「對外的效力問題」。
 至於內部問題則指,經手該契約的負責人等是否遵守法令或公司內部的規則、有無經營責任上的問題等等。這些內部問題,通常在公司內部的責任追究時發生,因此通常被認知為「對內的責任問題」。

2 對外的效力問題
(1)責任主體
 通常,契約上的締約者明文訂為「b」個人的話,則該契約為b的個人契約,與a公司無關。如明文寫締約者為「a公司」的話,該契約的責任主體則為a公司,這也毫無疑慮。最常造成誤解、誤判的是一些不以契約書形式的文件,例如商品價格表、御見積書等文件,通常只以簡略的方式記名、有時甚至無記名。一般來說,「a株式會社代表取締役b」的記名方式,表示其責任主體為a公司,不為b個人。至於其他的狀況,需依個案來判斷。
 以本例的c與a公司簽約一案來看。在c的角度,此蓋房契約最重要的問題為,c把房子蓋好了之後,是否能順利拿到2000萬日幣的契約金。事業一帆風順之時,付錢的是a公司還是b個人從來就沒人在乎。但遇上問題之時,需事先釐清該契約的責任主體是a公司還是b一事。如與a公司締約的話,到時候的履約責任只能追究至a公司。如果b辭去了a公司的社長職的話,當然不該請b履約。即使b仍在任於a公司的社長職,但a公司資金短缺時,法律上也不能請b個人掏腰包支付契約金。
 世間常見的誤解為,「社長住豪宅、開名車,卻連工資/契約金/房租都不付」。如果該位住豪宅、開名車的社長是以個人名義雇用員工,以個人名義簽約,或以個人名義租房的話,該社長的豪宅名車則有被法拍的可能。但如果該社長是以公司名義簽署各種契約的話,上述的批判則完全誤解了現代的法律與經濟社會的結構。
 現代社會(特別是採用自由經濟體系的西方世界)鼓勵創新。因此將個人與法人的責任完全分離,以鼓舞行有餘力的人士進行新的嘗試。如果創新時的失敗需由個人來償還的話,社會上將不再有人願意挺身而出。

(2)締約權限
 個人(自然人)有形有體,容易識別。但法人無形無體,而且法人的成員可更換、交替。目前手上拿著a公司名片的人是否有正當的締約權限,為法律上的基本問題。
 最容易的識別方式是調閱該公司的法人登記。法人登記由法務省管轄的各個地方法務局主管。因此,法人登記的正式的取得方式為,至各個地方法務局(以玉山法律事務所所在的文京區為例,主管法務局在千代田區九段南1-1-15九段第二合同廳舍內)的窗口直接取得。不過,如果只需得知登記內容,無需出示該登記內容的官方證明的話,該當登記內容的公式資料也可直接從一般財團法人民事法務協会的網站上取得。
 https://www1.touki.or.jp/為一般財團法人民事法務協会提供的網站。該網站目前只在平日開放。深夜與假日無法使用。

 法律上,「代表取締役」擁有締約權限(会社法349条4項:「代表取締役は,株式会社の業務に関する一切の裁判上または裁判外の行為をする権限を有する。」)。未設置代表取締役的公司的「取締役」也各自擁有締約權限(会社法349条1項本文:「取締役は,株式会社を代表する。」)。因此,如果締約的對方是登記簿上的代表取締役或取締役的話,通常無需擔心對方的權限問題。
 但如果對方是「營業部長」「副社長(副總經理)」這類的話,建議先取得對方法人代表取締役的委任狀之後再行締約。

(3)權限的瑕疵
 最後,日本法制上,允許對代表取締役的權限做設限。規模較大的公司也通常會對一些相對上金額較大的締約權限做設限。此時,締約之前需事先取得對方取締役會(董事會)的同意書較為安全。
 以本例來說,如果a公司為不動產公司的話,一般來說不會對代表取締役的蓋房契約的締約權限上設限,如果設限的話也通常不會連2000萬日幣的小規模交易都限制到了。因此,本例的b如果可以在a公司的法人登記上確定為a公司的現任代表取締役的話,通常可放心締約。不過如果a公司只是一個資本金100萬日幣的理容院的法人的話,建議先確認a公司是否為「取締役会設置会社」,如果是的話,建議事先取得a公司取締役會的同意書,再進行契約交涉。
(未完。見下期)
(本文由WealthPark日本房産管理公司提供)

最新日本民宿法你了解嗎?

日本民宿法在2018年6月15日改制過一次,民宿的定義為「既存的住宅以天為單位租借給別人,在一年不超過180天的範圍內,進行反復有償的交易」。
如果是營業日數超過了180天的限制的就在新法的對像外,需要取得「旅館業法」所規定的營業許可。
本次更新的還有以下重點:
1.民宿營業時間設置了上限180天
2.營業區域的擴大。根據民宿新法,住宅專用土地也可以經營民宿。但是根據各個區域的規定,營業時間和期限也不同。例如東京都的港區文教區等,經營時間為96天。
3.民宿經營,房東需向知事提交資料和申請。
4.房東本人不在現場的民宿經營需要向民宿管理者委託,管理業者有向國土交通大臣的申請並登錄的義務。
5.民宿網站有向觀光局長官登錄的義務。
6.房東每兩個月的住宿人數,住宿天數,國籍構成等報告需提交給知事。偶月份的15號定期匯報。
此外,同時如果民宿所在物件的管委會不允許經營的情況下是不可以私自經營的。而超過180天以上的民宿經營需要申請旅館業法的許可。
房東每年最多將自己的房子出租180天,必須在當地政府機構註冊並受當局監管。且民宿設施需要揭示民宿標識,附圖為全國統一民宿標識的樣式。如違法將被勒令停業,不遵守法令者,將面臨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元以下罰款。民宿運營時間上限180天,經營收益會受到一定影響。擔心收入減少的民宿運營者也不要進行違法民宿經營,以免收到處罰。

(本文由玉山法律事務所提供)

關於所得稅的年末調整

公司在支付薪水時,以暫定稅率計算所得稅(以及復興特別所得稅),並進行預扣(源泉徵收)。年末調整是指,將一年內從工資中扣繳的所得稅總和與應在一年內支付的所得稅於年末時進行調整使其一致。與台灣類似,日本也將與稅金相關的各種手續依次進行數位化。從今年開始,您可以選擇數位化日本的年末調整手續。

今年的重大修訂
1.關於數位化的提倡
2020年的年末調整開始,將對年末調整程序進行數位化處理,繳納證明書等資料以電子數據的方式提供給工作場所。
(1)數位化的概要(示意圖)
 
(2)數位化的主要優勢

2.基本扣除額(本人的所得扣除)
修訂後資訊如下表,基本扣除額較前年增加了10萬日圓,且無所得的限制。


3.薪資所得扣除額
修訂後資訊如下表,薪資所得扣除額較去年減少10萬日圓,扣除額的上限也減少了10萬日圓。


《本專欄內容由黑澤聯合事務所提供》

橫濱台商會捐體溫檢測器 助橫濱中華學院防疫

【橫濱/綜合報導】為了協助橫濱中華學院防疫,橫濱台灣商會名譽會長洪益芬、會長林隆裕特別捐贈體溫檢測器給橫濱中華學院,讓他們能確保所有教職員、學生進入學校時的健康,以便落實防止感染擴大,橫濱辦事處處長張淑玲也一同出席捐贈儀式。

橫濱台商會捐贈體溫檢測器給橫濱中華學院

 橫濱台商會名譽會長洪益芬表示,雖然疫情雖有緩和,但還是不能掉以輕心,若是發生感染,學校就必須全面停課,讓許多家長和學生都不能放下心,因此身為旅居橫濱的華僑,盡一份小小的心力捐贈體溫檢測器,讓學校能有效維護所有人的健康,進而使學生能夠安全的念書,家長們也會比較安心。

理事長羅鴻健致贈感謝狀給名譽會長洪益芬

 橫濱中華學院校長馮彥國表示,在這疫情的非常時期,很感謝洪名譽會長和林會長的慷慨解囊,嘉惠僑校。未來會將體溫檢測器設置在學校大門,對全校師生實施體溫測量,此紅外線體測器,可同時測量20至30名學生。未來新校舍落成啟用後,在舉辦各種大型活動時,將可以有效維護校園防疫工作。提供安全安心的學習環境。

 橫濱辦事處處長張淑玲表示,非常感謝洪名譽會長和林會長,也很高興在場見證,不論是之前的口罩捐贈或是這次的體溫檢測器捐贈,都多虧有僑界的參與,讓學生能更加安全的學習,家長也能有所放心,同時也要感謝僑界和台灣各界對於橫濱中華學院改建的支持。

眾人前往新校舍了解施工進度

 捐贈儀式在處長張淑玲見證下,由名譽會長洪益芬和會長林隆裕將體溫檢測器交給橫濱中華學院,橫濱中華學院理事長羅鴻健也特別致贈感謝狀給橫濱台灣商會,儀式結束後,眾人也一同前往正在興建的新校舍參觀,了解目前的施工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