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起實施二代健保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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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新制將於102年1月1日起實施,由於關於僑居海外的國人投保規定有所修改,因此僑務委員會特別提醒僑居海外的國人注意二代健保新制的相關規定。

其中像是返國投保等待期從原來的4個月延長為6個月,以往久居海外的僑胞返國恢復戶籍,如回溯「2年內」曾有投保紀錄者,在恢復戶籍當天即可參加健保,否則需等「6個月」才能符合健保資格。若未曾在台灣設籍,且未有參加健保紀錄者,必須在台居留滿6個月後才可以參加健保。而政府為保障民眾權益,也設有過渡條款,長期居留國外的民眾只要在二代健保實施1年內(即102年12月31日前)返國設籍,曾有參加健保紀錄者,都可以在恢復戶籍的當天立即投保。另外,關於出國停復保的相關規定也有所調整,二代健保維持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以辦理健保停保,但返國辦理復保後,如因故需要再出國而想要停保的話,則需要在該次復保屆滿「3個月」後才能辦理。僑務委員會特別呼籲全體僑胞共同支持政府的制度改革,並建議經常往來海內外的僑胞,不需要頻繁地辦理停復保,可以持續繳交健保費來支持健保財政,並享有國內醫療資源。有關二代健保相關法令及資訊,可向當地駐外使領館處及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