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台灣不動產協會呼籲 暫時調降房租幫租客過難關

【東京/綜合報導】日本台灣不動產協會有鑑於目前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嚴重,不少業者因此虧損連連,特別呼籲在日本置產的台灣房東,若情況允許暫時減少房租,幫助業者撐過疫情。

全文如下:

伴隨著台日關係良好,雙方各層面的交流頻繁,再加上距離近,日本從事房產的台灣人多,化解語言的隔閡,日本逐漸成為台灣人投資房產的選擇之一,不少人紛紛在日本當起房東,並一直與日本租客保持良好的關係。

 但近期日本的新型冠狀肺炎的疫情持續擴大中,東京的病例數也持續攀升,政府因此要求民眾自肅在家和在宅出勤,再加上實施入境管制,觀光客不來、本地民眾都不出門消費少,除了旅遊業外、也間接影響到餐飲業者,許多店鋪都面臨暫停營業或縮短營業時間的危機,收入更是大幅銳減。

 日本台灣不動產協會呼籲,房東與租客的關係是唇亡齒寒,如果租客撐不下去時,接著影響的就是房東,希望擁有日本房產的台灣房東,能夠一同共體時艱,在自身的經濟條件允許下,近幾個月的房租稍微調低,補貼日方的租客,大家一起攜手渡過這次的難關。

日本台灣不動產協會
理事長 濱田裕子
創會理事長 錢妙玲
2020年4月6日

日本若公布緊急狀態 實施對象包括東京等5地

【東京/綜合報導】日本政府為遏止2019冠狀病毒疾病在境內持續擴散,首相安倍晉三最快七日會正式發布緊急狀態,實施期間可能6個月,地點包括東京、千葉、埼玉、神奈川及大阪,兵庫也有可能會被加入。

   累計至目前東京都確診病例已超過1000人,面對境內感染人數不斷增加,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憂心可能導致醫療體系崩壞,政府大致上決定要公布緊急狀態,今天已著手進行相關準備,最快明天會發布。

   根據日本TBS電視台報導,日本政府研擬緊急狀態的期間可能為期6個月,實施對象則包含東京都、千葉縣、埼玉縣、神奈川縣及大阪府,也有可能會加入兵庫縣,原本傳出北海道也會被納入其中,但目前考慮對象不包含北海道。

   安倍晉三今天召集由專家組成的「基本因應方針等諮詢委員會」,徵詢是否已構成公布緊急狀態的要件,之後會再舉行政府對策本部會議,朝公布緊急狀態的方向做準備。

   安倍晉三也將在宣布緊急狀態時舉行記者會,呼籲民眾採取行動避免疫情擴散,並於緊急狀態公布後,被指定為實施對象的地方首長可依法籲請、命令限制或停止學校、電影院等人潮聚集場所的使用,此外,若要臨時興建醫療設施,可不須經由土地或建物持有人的同意使用,也可實施強徵醫藥品措施。

   根據報導指出,若發布緊急狀態,會請實施地區的鐵路公司、新幹線減班,減班情形可能從平日的交通運輸,改為假日的班表,以及提早末班車時間,希望鐵路交通量減少約五成。

   另外,日媒指出即使發布緊急狀態,也不會像國外實施的「封城」,無法強制停止鐵路列車行駛或對道路車輛進行管制,也無法禁止民眾不去上班,且為維持生活上的必需,醫院、超市、餐飲店等,東京都政府將在籲請配合防疫的情況下,希望繼續進行相關服務。

(台灣代表處 Cash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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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確診逾千人 傳最快7日宣布緊急狀態

【東京/綜合報導】基於2019冠狀病毒疾病在日本境內不斷擴大,東京都確診已累計超過1000人,根據日媒報導,首相安倍晉三可能會在今天公布緊急狀態的計畫,最快將在明天宣布。

   上個月底日本醫師會召開記者會時指出,「政府是到應該發布緊急事態宣言的時候了」,並於四月一日針對部分地區專用病床數不足發表以「醫療危機狀況宣言的文件」,再度呼籲政府盡速宣布緊急狀態。

   依據今年三月修正、將新型冠狀病毒納入考量的法規,若疫情對生命造成嚴重危害或病毒的迅速傳播重大影響經濟,首相可宣布緊急狀態。根據日媒報導,安倍晉三有可能將在今天公布緊急狀態的計畫,最快明天宣布。

   在緊急狀態下,疫情嚴重地區的首長可以擁有合法職權要求人民待在家裡或店家暫停營業,但不會像其他城市一樣強行施加封鎖措施。

   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上週曾表示,政府如果與經濟對策做配套,發布緊急狀態的話,對東京都來說將成為非常大的力量,並指出一旦宣布,東京都政府會盡速採取因應措施,讓東京都市民和商家做好準備。

   日本各界日前也呼籲政府盡速宣布緊急狀態,擔任世界衛生組織顧問的日本專家澀谷指出,日本正進入爆炸性的感染初期,若再不公布有可能造成醫療體系的崩潰;日本樂天公司社長三木谷浩史為了抑止疫情擴散,發表要求政府應早日宣布緊急狀態的聲明,包括三得利控股公司、東急公司在內的56家企業都對此表示贊同。

   隨著接下來疫情延燒到其他城市的話,將出現全國性蔓延,因此執政的自民黨內部有人觀察,說不定這週就有可能會公布。

4月1日施行的新法律

 2020年4月1日是許多重要改正法的施行日。以下例舉幾個較為重大的改正法。

配偶者居住權的生成

 從4月1日起,民法繼承編(相続法)的改正法(平成30年第72号法律)之中的配偶者居住權(配偶者居住権。民法1028條以下)部分將開始施行。因此,處理4月1日之後開始的繼承個案時,需留意是否存在配偶者居住權一事。

 配偶者居住權為使用權的一種,該權利的發生會使房屋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配偶者居住權部分雖被禁止買賣,但其餘的所有權仍然可自由買賣、也可逕行拍賣。但買賣對象的所有權因受配偶者居住權的限制,無法完全收取使用上的效益,因此該房的適正價格的算定上有很多不確定要素。

 當初創設配偶者居住權原出於保護老年鰥寡孤獨者之目的,但法律條文上無權利行使期間之限制(1030條定存續期間為「配偶者の終身の間」),因此今後購屋前需特別注意房屋登記以確定該權利是否存在。

民事執行法的改正(令和元年第2号法律)

 以前,欠錢不還的人只要把自己的財產藏好,然後注意不被警方找到刑法96條之2的罪證就沒事了。即使被催繳欠款也不還。就算債權人拿到了法院下的賠償命令(判決),因為債權人找不到自己的財產,也無法扣押、拍賣。即使被法院傳喚,賴皮不出庭。法院最多也只能依法再罰30万円(舊的民事執行法206條1項1號)而已。

 這些不還錢的人要小心了。4月1日起,新的民事執行法制定了下列的新措施:

 無正當理由,受法院傳喚卻不出庭的話,最高被判六個月的有期徒刑(新法213條1項5號)。對法院做出虛偽陳述的話也是同樣的刑責(同條1項6號)。

 而且,法院可逕向不動產登記所、市町村等公家機關、日本年金機構等公家保險機關、銀行等金融機關,或是證券管理機關(振替機関)索取債務人的財產資料(新法204條以下)。

 不還錢的人準備亡命天涯吧!

民法(債權法)的改正(平成29年第44号法律)

 三年前成立的債權法大改正,於4月1日起施行。改正部分含括消滅時效、法定利率、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保全措施,保證、債權讓渡、約款,意思表示、代理、債務不履行、契約解除、瑕疵擔保、連帶債務、危險負擔、相殺禁止、債務的清償、以及各種契約類型。改正範圍雖然廣汎,但因民法為私法的基本法,其改正之處多為法理上的部分,與日常生活直接相關之處僅屬少數。

 各位讀者應早已熟知,法定利率由之前的5%固定利率改為3%的變動利率。筆者在此另外簡述實務上應注意的消滅時效與契約更新這兩個問題。

一般已知債權的消滅時效

 對於已知的債權,原則上5年之內不催討的話,則依時效的規定而消滅(改正前是10年)。因3月31日之前的原因而生成的債權適用舊法,因4月1日之後的原因而生成的債權則適用新法。請比較下面的兩個例子:

【例】3月30日借某甲100万円,期限為5天

【例】4月1日借某乙50万円,期限為也5天。

 對某甲的債權原因在3月30日形成,因此依舊法需在10年內催討。該債權從2020年4月4日起可催討,因此如果在2030年4月3日之前尚未催討的話,則依時效的規定而消滅。

 對某乙的債權原因在4月1日形成,因此依新法需在5年內催討。該債權從2020年4月6日起可催討,因此如果在2025年4月5日之前尚未催討的話,則依時效的規定而消滅。

 以上兩例的結果顯示,後借出的錢竟然要先催討,實屬奇妙的現象。但法律明訂如此,請讀者多加留意。

合意更新

 契約在4月1日之後更新的話,即使契約的內容只改了日期,其他內容與之前的契約都完全一樣,更新後的契約也適用新法。因此,適用於該契約的消滅時效,法定利率等通常不寫在契約書上的規定,應參照新的民法。

自動更新(約定更新)

 法律實務上常見的自動更新條款(如「・・・場合,本契約と同一の内容の契約が満了日の経過時に締結されたものとみなし,以後の期間満了に際しても同様とする」之類的文句),也屬合意更新的一種。因此,自動更新於4月1日之後的契約,也適用新法。

借家契約的法定更新

 借家契約如果依借地借家法26條而法定更新,或是因28條的「正当の事由」不存在而法定更新的話,更新後的契約則適用舊法。因此,適用於該契約的消滅時效,法定利率等通常不寫在契約書上的規定,仍需參照之前的舊民法。

労働契約法的法定更新

 労働契約法19條的法定更新,與借家契約的例相同。因此適用舊民法。

(本文由玉山法律事務所提供)

日本租客審査大揭秘

日本的租屋市場很大,出租旺季時房屋也相對容易租出去。不過由於日本法律相對較保障租客權益,會建議房東事前詳細審査租客,才不會之後發生「請神容易送神難」的情形。

以下簡單介紹幾種在日本租賃市場中,房東和保證公司盡量會避開的麻煩租客。

⛔️特種行業: 日本俗稱「水商売(みずしょうばい)」的風俗店、特種行業人士。

⛔️弱勢族群: 生活保護者。可能是殘疾患者,或者因故無法工作者。這些人雖然可以得到政府的租屋補助,但因生理或心理上有疾病,可能會在房裡過世,又或者精神上的問題,造成鄰里相處上的困擾。

⛔️下流老人: 指的是七、八十多歲的獨居老人。他們可能會因為沒有正常收入而繳不起房租,然而因為有借地借家法的保障,房東無法趕走他們,時常需要催繳房租。此外,孤獨死的風險相對也比較高。

有些房客因為自身條件審查困難,會去找幫忙做假資料的「在籍公司」。這種公司為了賺取仲介費,會幫租客做假資料,甚至提供假的保證人和聯絡人。這種惡劣的仲介公司透過在籍公司提供假資料,其實就是一種詐欺行為,不論是房東或是房客都該小心!

基本上,WealthPark的房產管理服務會保證每一位經手的租客都經過嚴格的審查,強制每位租客都加入保證公司,因此可以讓房東無後顧之憂將物件委託給我們管理。

資料提供:WealthPark日本房產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