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務問題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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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務問題Q&A】(1)
問:國人在日本逾期居停留時,可以申請換發護照嗎?
 
答:護照是赴國外旅遊時用來證明個人身分的重要文件,也是在國外時的國籍證明依據。不論在國外短期停留或長期居留,理應隨時保有有效護照,以維護個人權益。國人在日本逾期居停留時,因已屬違行為,理應被日本政府驅逐出境,依法不得在日本繼續居停留,因此逾期居停留者,除非打算立即返國,其申請換發護照,並無實質意義。
 國人如已逾期居停留並打算返國者,可先向日本各地入國管理局自首,俟入國管理局同意離境後,再向我駐日本代表處或各辦事處申請護照持憑回國。所須文件包括入國管理局通知單﹅舊護照(已遺失者應先向警察局報失)及個人照片兩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