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出國染疫者公布姓名 恐藏隱匿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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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民眾若非必要前往第三級疫情國家旅遊,返國後確診者不但無法獲得防疫補償,且需加收費用,更會公布其姓名(中央社提供)

【台北/綜合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宣布,民眾若非必要前往第三級疫情國家旅遊,返國後確診者不但無法獲得防疫補償,且需加收費用,更會公布其姓名,對此,有醫師指出這可能導致有症狀者不敢就醫的情況發生,恐出現防疫漏洞。

   鑑於國人出國染疫的病例逐漸增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民眾若非必要執意前往旅遊疫情第三級警告國家,返國後接受檢疫或隔離,不但不能領取防疫補償,還得加收費用,出現確診者更會公布其姓名。

   不過一名醫師指出,公布確診者姓名恐有疑慮,因從旅遊疫情第三級警告國家返國者,本來就需要居家檢疫,也會跟民眾隔離開來,且以往為了防疫需求公布確診者的活動史,是因無法掌握接觸者,但現在如果公布確診者姓名,有可能導致出現症狀者,除非重症,否則不敢講或不敢就醫的情況發生,因此防疫可能會漏掉輕症患者,恐怕僅嚇阻作用,未必有助防疫。

   有不少媒體在昨天的記者會提出質疑,過去沒有公布確診者姓名是有相關法源依據,且指揮中心也呼籲大家不要肉搜確診者,現在卻又要公布確診者姓名,兩者間是否會互相違背。

   面對外界對公布姓名的疑慮,疫情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表示,國際疫情愈來愈嚴峻,由於現在病毒沒有特效藥也沒有疫苗,疫情如果擴散,會造成醫療的資源耗損,因此防疫也相當棘手,希望民眾可以配合,相關的出國限制規範「制定出來能不用就不用。」

   法務部也說明,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七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該條例賦予指揮官權限,且違反者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迄今發布三級警告國家以累計超過70國,外交部昨天也調升旅遊警示,歐洲43國亮紅燈、亞太17國黃燈,包含日本等亞洲國家也將考慮調整。